广州合景臻颐府售楼处电话-2024在售房源-价格明细-项目详情-售楼处位置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广州合景臻颐府售楼处电话:400-062-8010(营销中心)
户型图丨项目介绍丨房源丨_周边配套丨详细解答
合景臻颐府售楼中心_____欢迎来电咨询!预约尊享优惠折扣_____匠心钜制恭迎品鉴!
合景臻颐府营销中心电话 :400-062-8010,将有专属置业顾问为您解答!
如需了解最新房源信息_____在售房源价格_____请拨打上方置业电话!
温馨提示:看房需提前预约!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以及竞争对手越来越多,现阶段合景瑧颐府是不是可以买入,今天房源君给粉丝们具体简单分析:
合景臻颐府从22年7月开盘,价格从最初的12-14万,一路降至最低8-8.5万。目前网签均价维持在9.4万左右。
整个23年上半年,合景瑧颐府总共卖出了47套。

合景·臻颐府占地50379㎡,建筑面积 94530㎡,容积率 2.0。
项目包含17栋7-11F的小高层洋房,每层2户,独梯独户,甚至三梯两户,项目共计只有315户。
合景臻颐府在售的户型是198方到289方的4房单位。
过段时间还会推出300方的单位。

合景·臻颐府的定位 ,合景楼盘最高端楼盘是“臻”字辈,比如我们熟知的天河公园板块“臻林”单价15万,金融城板块的“臻溋名铸”单价20万。
“臻颐府”定位就是高端楼盘。
合景·臻颐府整体所呈现的日式建筑,便是由国内高端建筑大所GAD执笔设计。
作为“绿城·凤起朝鸣”、“苏州桃花源”等抗鼎之作的设计者,GAD在合景·臻颐府上更是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交通配套:自驾车轻松实现与珠江新城、智慧城、金融城等中轴核心片区全覆盖,并通过白云机场、广州南站,实现与其他城市无缝互联。
地铁21号线智慧城站(约1.5KM)——全球第一座AI智慧车站,体验刷脸过闸和语音快速购票,享受科技便利。
地铁4号线黄村站(约2KM)——始于天河奥体中心,南北贯穿广州主城动脉。
地铁19号线大观南站(规划中,2025年开通)——全长约34.2KM,覆盖广佛衔接通道。
双城际轨道——广佛东环线(在建中)/穗莞深城际轨道(在建中):直通白云机场、广州南站两大枢纽。

广州合景臻颐府售楼处电话:400-062-8010(营销中心)
户型图丨项目介绍丨房源丨_周边配套丨详细解答
合景臻颐府售楼中心_____欢迎来电咨询!预约尊享优惠折扣_____匠心钜制恭迎品鉴!
合景臻颐府营销中心电话 :400-062-8010,将有专属置业顾问为您解答!
如需了解最新房源信息_____在售房源价格_____请拨打上方置业电话!
教育配套: 新贵圈中的“国际学校板块”,助力孩子成就国际精英。
幼儿园: 项目配套自建幼儿园、加拿大中英文幼儿园、广州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小学: 奥体东小学(华阳教育集团旗下校区)。
中学: 执信中学天河校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湾区学校、华师附外美式高中、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国际学校: 广州梅沙学院(国际学校)、爱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贝赛思国际学校、美国人学校、日本人学校。
户型品鉴


广州合景臻颐府售楼处电话:400-062-8010(营销中心)
户型图丨项目介绍丨房源丨_周边配套丨详细解答
合景臻颐府售楼中心_____欢迎来电咨询!预约尊享优惠折扣_____匠心钜制恭迎品鉴!
合景臻颐府营销中心电话 :400-062-8010,将有专属置业顾问为您解答!
如需了解最新房源信息_____在售房源价格_____请拨打上方置业电话!



广州合景臻颐府售楼处电话:400-062-8010(营销中心)
户型图丨项目介绍丨房源丨_周边配套丨详细解答
合景臻颐府售楼中心_____欢迎来电咨询!预约尊享优惠折扣_____匠心钜制恭迎品鉴!
合景臻颐府营销中心电话 :400-062-8010,将有专属置业顾问为您解答!
如需了解最新房源信息_____在售房源价格_____请拨打上方置业电话!
在“钱多地少”、“僧多粥少”的情况下,高净值人群对资产的保值增值需求就会强烈。
但一个新的变化是,豪宅买家们,在出手欲望更强的同时,对于豪宅的要求,并不会低。
甚至会更加追求豪宅的综合价值。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我们楼盘最新消息、剩余房源、优惠活动、房价走势等情况
欢迎咨询售楼处:400-062-8010
温馨提示:过来营销中心参观样板间请记得提前拨打售楼处400热线预约,感谢您的配合!
房产信息:
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双双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明确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就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作出部署。此次《通知》的落地,主要系为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区分集团公司债务风险和项目公司开发运营风险,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项目融资需求,有序推进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基金君整理《通知》要点如下:
1、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2、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4、协调机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
5、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6、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7、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四证”。
8、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建设运行、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等抵押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9、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
10、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以下为通知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建房〔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就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作出部署。为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协调机制要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
二、筛选确定支持对象
协调机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同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三、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
四、做好融资保障工作
协调机制要加强工作统筹,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四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建设运行、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等抵押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要建立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监测各城市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做好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的指导督促。对省直管县(市),由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明确本通知的落实办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自2024年起按季度汇总相关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抄送金融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
2024年1月5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