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建·凤榕台售楼处电话-2024在售房源-价格明细-项目详情-售楼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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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凤榕台位于增城科教城南侧,是广东智地置业有限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的首个房地产开发项目。
其公司背后是中建一局,全称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要知道,“中国建筑”品牌已经成为世界建筑业公认的国际知名品牌,这波品牌输出确实够强。
中建凤榕台项目位于广州科教城,距离21号线凤岗站约600米,步行仅需约10分钟,并且凤岗站为快线站,可快速通达科学城、珠江新城等核心区域,交通相对便利。
项目处于江山时代花园和科慧花园之间,依据其规划,其功能为商业、办公、住宅。周边在售项目多且集中,居住范围浓厚,同时也意味着周边楼盘竞争也将相对激烈。
教育方面,项目配建有一个18班的幼儿园,紧邻24班公立小学及朱村第二小学(项目对面)。
同时,科教城范围内还规划有7所小学、3所中学和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未来建成启用,从小学到高中的教育均可在此解决。
商业、医疗配套方面,项目自带有地下商业体“21·芯天地”以及约3600㎡商业街,能够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科教城三甲医院正在规划中,地铁三站可达全亚洲最大妇幼保健院,为业主的健康生活保驾护航。
目前周边商业、医疗配套还不够成熟,需要依赖社区商业以及周边区域的成熟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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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凤榕台立址广州科教城门户,周边2大千亿总部(工信部电子五所、富士康科技小镇)3年内24所高等职业院校、近30万师生、数十家科创重点实验室和博士科研工作站持续入驻,2022年预计13所高校交付,高净值人群带来强劲消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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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凤榕台打破居住尺度,创造艺术化的未来自然社区,配套流光花园、大树庭院、星光泳池、亲子乐园、活力环跑道、会客厅、阳光草坪、宅间庭院八重园境,共享活力与自然。
中建凤榕台步行(约500米) 至地铁21号快线站凤岗站。
1站镇龙TOD,快速通达珠江新城。
27号线(规划中)接驳凤岗站;协同穗莞深城轨贯通广州、东莞、深圳。
中建凤榕台交通纵横集聚。
“3横"广汕、广河、增天高速(规划中)畅连市中心;“2纵"珠三角环线高速、新新大道串联南北
商业集群:地铁1站增城万达,2站萝岗万达;周边规划约50万㎡商业群;自建约3600㎡临街商业,区域醇熟底商,共享便利。
目送式教育:社区自带18班幼儿园,紧邻24班公立小学及朱村第二小学。
配置约18万㎡教育配套,以省一级标准打造15年全优教育,筑梦孩子美好未来。(实际以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全方位医疗:科教城三甲医院(规划])、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增城中医医院、南方医院增城分院二期等优质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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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约3600㎡临街商业,社区自带18班幼儿园
楼栋总数:11栋(10栋住宅 1栋人才公寓)
项目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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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
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双双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明确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就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作出部署。此次《通知》的落地,主要系为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区分集团公司债务风险和项目公司开发运营风险,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项目融资需求,有序推进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基金君整理《通知》要点如下:
1、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2、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4、协调机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
5、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6、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7、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四证”。
8、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建设运行、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等抵押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9、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
10、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以下为通知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
建房〔2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就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作出部署。为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协调机制要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
二、筛选确定支持对象
协调机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同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三、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
四、做好融资保障工作
协调机制要加强工作统筹,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四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建设运行、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等抵押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要建立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监测各城市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做好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的指导督促。对省直管县(市),由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明确本通知的落实办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自2024年起按季度汇总相关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抄送金融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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