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旧楼加装电梯申请条件放宽“双三分之二”同意即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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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微信 (8)
佳佳
老房子8楼都没有电梯,老人家腿脚不方便好难爬。
加装电梯啊!
说过啦!就一户不同意,大家也没辙。
这挺闹心。
你家老房子加装电梯了?
也是因为一户不同意所以没装成?
那下面这个好消息你可要听好了!!
为有序推进
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办理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房屋加装电梯
不断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
改善民生和宜居水平
近日
市城乡规划局和市住建局联合出台了
《关于调整韶关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申请条件部分内容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
据了解,该《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调整我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条件的部分内容。
具体如下↓↓↓
旧宅加装电梯。
市城乡规划局浈江分局相关负责人
韶关有许多早期建的楼房大多没有电梯设施,随着住户年纪的增大出入行动不便,居民们都很关心旧楼加装电梯问题,近年来,也有很多业主咨询申办,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少部分业主在既不影响采风、采光,也不影响出行的情况下,无理拒绝加装的现象。此次调整,也是为了让业主们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记者在市城乡规划局浈江分局采访时看到,不时有市民前来咨询加装电梯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据悉,业主申办加装电梯须召开全体业主会议,以栋为单位,成立加装电梯管理小组,推荐业主代表,分工负责加装电梯的资金筹措、报建、安装、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务;备齐相关资料,提供加装电梯方案,并取得设计、消防出具的安全和消防可行性意见,向市城乡规划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公示并经审批同意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今年,浈江分局受理加装电梯工程申报事项,共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户。
作者:韶关日报记者 吴嘉宁 通讯员 黄成林
编辑:刘青
责编:黄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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