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韶关民声网 2017-04-14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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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13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全省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13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全省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较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放宽

除广州、深圳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放开

各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调整

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广州、深圳市可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比重低于1∶1的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调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户政策。省内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省内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他城市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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